格奥尔格·菲利普·泰勒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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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奥尔格·菲利普·泰勒曼的相关介绍

德国巴洛克时期作曲家,多种器乐演奏家,是当时德国最著名、最受欢迎的作曲家之一。他的创作力旺盛,作品数量惊人,他的音乐融合了法国、意大利和德国的民族风格,有时甚至受到波兰流行音乐的影响。他始终站在所有新音乐潮流的前沿,他的音乐是晚期巴洛克风格和早期古典风格之间的重要纽带。

主题风格

格奥尔格·菲利普·泰勒曼

早年(1681–1712)

1681年,泰勒曼出生于神圣罗马帝国马格德堡[1]。他的家庭并不是一个显赫的音乐家族,只有曾祖父曾在Halberstadt担任指挥。他的父亲海因里希(Heinrich)是圣灵教堂(Heilige-Geist-Kirche)的执事,在泰勒曼四岁时去世,留下妻子一人管教子女。[2]

泰勒曼在10岁的时候开始接触音乐,几乎可以说完全是靠自学(只跟着当地的管风琴师学过两星期的课)。尽管母亲和亲戚反对,禁止他的任何音乐活动,但泰勒曼私底下学习作曲,甚至在12岁时就创作了一部歌剧,[3]并担任校内的音乐代课老师。

但是这项才能却不被他的家人认同,他的母亲害怕他将来会以音乐家作为职业,便把他的乐器全部没收。在马格德堡和采勒费尔德的学校学习之后,在1697年,他被送到位于希尔德斯海姆的著名的Gymnasium Andreanum学校学习,[2]他的音乐才华蓬勃发展,还得到了校长的支持。他还学会了管风琴、小提琴、双簧管、长笛、直笛、排箫、低音提琴等乐器,大多数都是无师自通的。

1701年毕业后,在母亲的坚持下,20岁的泰勒曼来到莱比锡大学,计划学习法律。[4]然而他违背了母亲的意愿,最终成为了一位职业音乐家,定期为圣尼古拉教堂甚至圣多马教堂创作作品。[4]1702年,他成为布吕尔市歌剧院歌剧院的导演,后来成为新基什音乐厅的音乐总监。泰勒曼为莱比锡贡献了丰富的新音乐作品,包括几部歌剧,其中一部是他的第一部主要歌剧《日耳曼尼库斯》。

1709年,他与普罗姆尼茨伯爵夫人和音乐家丹尼尔·埃伯林的女儿阿玛莉·路易丝·朱莉安·埃伯林(Amalie Louise Juliane Eberlin)结婚。[2]他们的女儿于1711年1月出生。不久后,泰勒曼的母亲去世,使他沮丧和心烦意乱。[5]

法兰克福时期(1712–1721)

不到一年后,他找到了另一个职位,成为圣凯瑟琳教堂的音乐总监,[4]并于1712年3月18日搬到法兰克福,当时他刚满31岁。

1714年8月28日,在他的第一任妻子去世三年后,泰勒曼与法兰克福市议会书记员的女儿玛丽亚·凯瑟琳娜·特克斯(Maria Catharina Textor)结婚。[2]他们最终有了九个孩子。

汉堡时期(1721–1767)

1740年至1750年间,泰勒曼的创作力有减退的迹象,这可能是因为他正在准备撰写出版音乐理论丛书,或者迷上了当时在汉堡风行的一种异国风情花草栽种的缘故。1755年,74岁的泰勒曼又恢复成往日的量产型作曲家,不间断的创作,直到86岁逝世为止。 以作曲家而言,泰勒曼打破了宗教音乐与世俗音乐的藩篱,使得音乐家服务的对象不再局限于教会或贵族。借着定期举办公开的演奏会,将音乐推广遍及一般的平民百姓,让喜爱音乐的人有机会听到不同类型的乐曲,其中也包括在特殊场合才听得到的音乐。并且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,为刚起步的出版业制定了较健全的音乐版权法令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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